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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武汉鑫诚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武房中字【2014】7号
关于给予武汉鑫诚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经查,位于洪山区武青三干道平安花园的武汉鑫诚雅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雅居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领取营业执照。在至今未到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经纪业务备案手续(所在区房管部门已对该公司下达备案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违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并存在协助办理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武汉市现行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文件规定。鑫诚雅居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对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加大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力度,经研究,决定对鑫诚雅居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记录信用档案,向主管部门建议缓期三月办理该机构房地产备案手续;并报请工商、房管、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对涉事当事人员的违规行为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记录信用档案且一年内不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特此通报!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4年6月17日
主题词: 房地产经纪 处罚通告 鑫诚雅居
报送: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