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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的最新安排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市局市场处关于网上备案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市中介协会负责中心城区各经纪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确保各经纪机构营业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的一致性。
江岸区、江汉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硚口区、青山区等区房产局负责审核本辖区域内的经纪机构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东西湖区、东湖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区、江夏区、新洲区、黄陂区、汉南区等区房产局完负责核本辖区域内的经纪机构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负责核实机构营业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的一致性。
一、需要进行网上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凡在2011年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和已参加201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基础资料申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需进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随所在公司进行网上备案。
二、网上备案的时间安排
1、2012年1月13日起,各公司可以领取登录帐号及密码。具体联系方式和操作指南参见附件一。
2、2012年2月底前,完成备案系统试运行,并开始对外公布合格单位信息。
3、2012年3月份完成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原有备案证作废。
登录系统网址
1、登录系统网址:http://119.97.201.21/zj
2、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00
3、网上备案操作指南:http://www.whzjxh.com/xzxx.asp
注:市、区经办部门联系电话:
1、市住房保障局市场处 电话:85482269
2、江岸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2836730
3、江汉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5721924
4、桥口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3787377
5、汉阳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4765507
6、武昌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8870504
7、洪山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7525421
8、青山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50806121
9、东西湖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3897117
10、东湖开发区房产局 电话:67880071
11、沌口开发区房产局 电话:84893064
12、蔡甸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4943172
13、江夏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1818240
14、新州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9357187
15、黄陂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5901315
16、汉南区房产局市场科 电话:84856206
照片要求
上传照片(每项内容上传一张照片):
1. 门面照片(若在写字楼则必须写字楼正面全景和入口处各一张);
2. 店内持证经纪人合影照片;
3.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4. 税务登记证正本;
5. 房地产经纪服务资格备案证正本;
6. 房屋租赁备案证正本;
7. 经纪人公示;
8. 收费标准;
9. 投诉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
10. 业务流程;
11. 行业自律公约;
12. 居间合同样本;
13. 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14. 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15. 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1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
17. 建设工程销售许可证正本;
1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
19.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本;
注:1、红色字体13--19项为代理机构在具体的代理项目经营场所要求公示的项目。存量房经纪机构或暂无代理项目的公司可不上传。
2、对于新公司备案,证件尚未办理齐全的项目照片暂不上传,等证件办理完成后再规定的时间再内补传照片。
公示项目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内容:
(一) 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机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纪机构备案证、收费监审证原件;
2、经纪人员照片、注册证号;
3、全市统一制定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商品房项目所在地应设分支机构,并按分支机构所需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5、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6、公示商品房每套标价。
7、行业自律公约;
8、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存量房经纪机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纪机构备案证、收费监审证原件、房屋租赁备案证;
2、经纪人员照片、注册证号;
3、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全市统一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6、业务流程
7、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8、行业自律公约;
9、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分支经纪机构
1、营业执照、分支经纪机构备案证;
2、经纪人员照片、注册证号;
3、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4、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5、全市统一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6、业务流程;
7、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9、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备 注:
要求公示的投诉电话包括:①机构所属区局市场科电话;②公司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③12358价格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