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单位会员: 2020年度、2021年度为帮助单位会员复工复产、稳固发展,对单位会员进行了年度会费免缴的帮扶政策。
依据我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会员应履行按时按标准缴纳会费的义务。同时会费是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组织有关活动的基本保证,为协会可持续发展,特发此通知,请各单位会员按通知要求交纳2022年度会费。 通知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