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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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租赁交易风险防范的安全警示



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

  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先后出现少数住房租赁专营企业因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拓展市场,并通过高于市场佣金方式从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获取房源和客源,导致资金链断裂,偏离了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风险也随之累积,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损害业主和租客切身利益,引发群体住房租赁交易纠纷的事件不断发生。
  住房租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我协会根据住建部办公厅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房办函[2019]511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让群众租房更安心,我协会特郑重发出倡议及警示提醒:

  1、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与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合作。

  2、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引导房东将房屋委托试点名录中的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谨慎严防与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违背市场规律“收房”的企业合作,若遇此类企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行业协会和房管部门。

  3、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完成住房租赁居间服务后,应履行合同信息申报义务,及时将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录入“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实有人口登记信息的报备工作。

  4、遵纪守法是企业开展运营的前提和基础。在此,我协会郑重提醒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切勿被眼前利益所蒙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维护行业声誉,遵守行业规范,追求可持续发展。

                                   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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