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85517223,85510700 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新经纪,新视界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09年武汉市诚信房地产中介企业(经纪类)”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武汉市诚信房地产中介企业(经纪类)”活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企业:
    
  为了树立行业新风,倡导诚实守信的从业精神,规范从业行为,推动房地产中介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协会将继续开展“2009年武汉市诚信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2009年度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2008年7月1日前取得武汉市房地产中介资格服务证;
  2、通过2009年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年度审验;
  3、武汉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以上三条必须同时具备)
  4、参加 “诚信房地产中介达标连锁店”评选的公司,必须在前一年度被评为“诚信房地产中介达标企业”,且店面数量应超过10家;
  5、参加 “诚信房地产中介示范连锁店”评选的公司,必须连续两年被评为“诚信房地产中介达标连锁店”,且店面数量应超过10家;
  6、参加 “诚信房地产中介示范企业”评选的公司,必须连续两年被评为“诚信房地产中介达标企业”。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2009年8月30日前,所有参评单位(包括已获得“诚信房地产中介示范连锁店”、 “诚信房地产中介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准备资料,报送中介协会秘书处,超时递交则视为自动放弃。
  2、实地检查:我协会邀请行业主管领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媒体代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参评单位检查评选。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工作调整,不予通知。
  3、审议阶段: 11月16日---11月30日,协会邀请行业主管领导、专家组、业内资深人士进行审议;
  4、公示阶段: 12月1日---12月10日,在协会及其他房产专业网站及媒体上公示初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阶段: 12月下旬,召开颁奖大会,邀请市国土房产局领导对获选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协会及其他房产专业网站及媒体上公布获选单位名单,对获选单位向广大市民进行推荐。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参评单位要如实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
  2、各经纪机构要将评选活动与整顿规范中介市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