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给予房地产经纪人魏锦宇通报批评的通知
关于给予房地产经纪人魏锦宇通报批评的通知
接机构反映,该人员执业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并泄露公司房源资源。协会实地走访该机构了解情况并多次电话联系该人员进行核实,该人员拒接电话,不配合协会自律规范工作。
房地产经纪人魏锦宇的行为,按照《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未配合市经纪协会自律规范……”,给予信用减分,纳入行业警示名单。
特此,予以通报批评。
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