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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武汉市居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


  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管理局核查,武汉市居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CEYWQXX0),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等违规行为,且该公司经营地址无人办公、相关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侵害了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居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给行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按照《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行业自律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武房经字〔2023〕9号)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款、第七款,报行业自律专委会,纳入行业警示名单。

  同时,给予武汉市居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全行业通报批评。

  协会郑重提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未备案、经营异常、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被列入风险企业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经纪服务。各机构、企业应持续加强法规政策学习,自觉抵制有悖职业道德、有损行业声誉的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武汉房地产经纪与租赁协会

                2024年6月28日

具体通报如下:

给予居阳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