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租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同志》(武房规[2021]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将9家未开业报告企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